早在2001 年世界资源研究所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商业理事会就提出了企业减排责任的三个“范畴” (scope),作为公司会计和报告标准。其目标是为企业创造一种通用的方法,用于测量和报告与其业务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范畴 1: 这一范畴的排放是最直接的。以英国石油公司(BP)为例,范畴1 包括发生在井口 的甲烷泄漏和天然气燃烧排放,以及公司拥有的车辆排放。
——范畴 2: 这一范畴的排放量超出公司直接控制范围,比如从公用事业公司购买的电或热相关的排放量。为了减少范畴2 的排放,一家公司可能会安装太阳能电池板来生产电力。
——范畴 3: 这一范畴的排放包括公司购买产品的“上游”产品有关的排放以及与其销售产品消费有关的“下游”排放。
国际一些主要的化石燃料公司已经承诺减少其范畴1 和范畴2 的排放,但这只占其总碳足迹的 5%至10%左右,很少有公司承认范畴3 的责任。据世界资源研究所的一位高级研究员 Nate Aden说,长期以来各大公司基本上都是这样说的:“我们只是制造这些东西,而不是消费!” 但这就像一个香烟制造商说,我们的生产过程非常健康,我们生产香烟时没有人的肺受到损害,放在那里不会伤害任何人,只是当消费者去把香烟点着开始吸的时候才是伤害他们的时候。
在石油和天然气行业之外,包括微软、百事可乐和塔吉特在内的所有公司都承诺缩小范畴 3 的业务范围。迄今为止,全球只有一家公司设定了 3 个范畴的减排目标:西班牙最大的石油和天然气公司 Repsol 去年底宣布,它的目标是到 2050年实现净零
碳排放。但Respol 计划的实施还面临诸多挑战,例如该公司计划使用碳捕获和储存技术,但目前在工业规模上还不具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