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气候变化,中国政府提出2020年全国碳强度相对2005年要下降18%的目标,各省也分别提出十三五期间碳强度下降12%-20.5%的目标。区域间贸易使得消费地区通过进口产品将
碳排放外包给生产地区,贸易隐含碳排放的减排责任应该由产品生产和消费的主体共同分担。生产分工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贸易形式和隐含碳转移路径。
在此背景下,天津大学、伦敦大学学院、东安吉利亚大学、阿德莱德大学等团队共同探讨了生产分工视角下2007-2012年中国区域间贸易隐含碳排放的变化及影响因素。研究成果《Carbon transfer within China: Insights from production fragmentation》在Energy Economics上发表。文章第一作者为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博士生、伦敦大学学院访问学生冯彤,通讯作者为天津大学张增凯副教授。
研究创新
图1 2007-2012年不同贸易形式下的碳转移
地区在产品生产链中的不同位置和参与程度会影响隐含碳排放。以往研究大多从生产端和消费端分析贸易中的隐含碳排放,然而生产分工的发展使得中间品被不同地区多次加工后才传递到最终消费者手中,因此生产链中的所有参与者应该共同承担碳排放责任。
基于此,该项研究将贸易形式分为最终品贸易、用于最后生产环节的中间品贸易及基于价值链的贸易三种形式,应用中国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探讨了生产分工视角下区域间贸易对各地区和全国碳排放的影响。
研究结论
图2 不同贸易形式下省间贸易对各省碳排放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基于生产分工的发展区域间贸易使得中国2007年和2012年碳排放分别减少了208百万吨和114百万吨。碳排放的降低主要来自最终品贸易及中间品贸易的贡献,这是因为下游生产环节逐渐转向生产技术更清洁的省份。由于低附加值的生产环节外包到能源资源丰富、生产技术水平低的地区,基于价值链的贸易导致全国碳排放增加。缓解金融危机的四万亿投资主要用于能源密集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使得2010年区域间贸易中能源密集型产品占比增加,2010年全国碳排放增长247百万吨。
区域间贸易对各省和国家隐含碳排放的不同影响,研究将各省分为四种类型(如图2)。I类型省份如内蒙古、河北,因其生产技术相对落后、以碳排放密集型和低附加值产品为主,区域间贸易使得该省和国家碳排放均上升。IV类型省份通过进口产品,降低了本地区碳排放,但却增加了全国碳排放。II类型省份和III类型省份的区域贸易促进全国碳排放降低。基于上述分类结果,文章提出了中国及各省贸易隐含碳减排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