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至7月,对于深圳工商企业而言将获得一份额外“红包”:为期6个月的污水处理费补贴。
为落实“惠企16条”,深圳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2月底联合印发《关于对受疫情影响的深圳市工商企业实施阶段性城镇污水处理费补贴的通知》。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降低企业用水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复工运行,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工商企业用水自来水价格优惠政策。为此,《通知》提出对受疫情影响的工商企业实施阶段性城镇污水处理费补贴,将对企业用户对应补贴月份实际缴交的污水处理费金额。
按照“先缴后补、实缴实补、能补尽补”的原则,由供水公司逐月将补贴款拨付给符合条件的企业。《通知》明确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要求各区水务局、市各供水企业规范补贴发放程序、及时向终端工商企业发放补贴款。补贴时间及标准是根据工商企业用户2020年2月至7月用水期对应实际缴交的污水处理费金额。
换句话说,深圳市向工商企业补贴6个月的城镇污水处理费。补贴对象为全市缴纳工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和特种行业类污水处理费的企业。除污水处理费补贴外,市水务局还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工商企业用水自来水价格优惠政策,对全市(含深汕合作区)工业、经营服务业用水及特种用水给予10%的水价优惠。补贴标准为企业用户对应补贴月份实际缴交的污水处理费金额。
其中通过银行自动扣款向供水企业缴费的用户无需申报。同时,在2020年2月至4月期间,对所有欠费用水户不停水,免收欠费违约金。总表用户于同期应根据终端工商企业用户缴交污水处理费实际数额对其开展污水处理费补贴工作,也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发放至工商企业,并做好补贴发放情况台账备查。排水主管部门委托供水企业将补贴资金逐月拨付给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并对补贴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就在一个月后,为指导各工商企业详细了解污水处理费补贴政策,深圳市水务局出台了《深圳市关于对工商企业发放6个月污水处理费补贴的实施细则》。其中详细列出补贴发放的程序及申报方式,明确了补贴时间、补贴流程,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在补贴流程方面,首先,企业需按照实际用水量缴纳当前的污水处理费。其次,供水企业将代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按月及时上缴财政账户。
实施阶段性工商企业用水价格优惠政策,是深圳送给企业的“水务大礼包”之一。根据深圳市水务局对2019年同期污水费征收情况的初步测算,预计总额达4.2亿元、惠及全市约22万工商企业用户的补贴资金将通过两种途径发放。工商企业应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足额缴纳2020 年2月至7月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未缴费或逾期缴费的企业将不享受污水处理费补贴。
截至3月11日,深圳全市供水量已达到420万吨/日,为以往同期的80%,排水量达410万吨,达到以往81%左右。但更为值得关注的是,未及时申报或申报的信息缺失有误,将影响补贴款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