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国家发改委起草公开了《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4月3日至4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2020年1月20日后并网发电的垃圾焚烧发电(含沼气发电)项目为新增项目,之前为存量项目。对于新项目,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将继续予以补贴支持,存量项目另行管理,但尚未明确今年补助资金规模。
根据《征求意见稿》,1月20日成为新老补贴标准划断的节点。
国家将“以收定支”延续补贴,新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三年滚动计划根据本次征求意见稿,对于2020年1月20号之后需补贴的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为新增项目;国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继续予以支持;各省需编制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上报国家发改委;新增补贴需求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并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三年滚动计划。
“生物质发电”更名“农林废弃物发电”,政策发力农村环保;农林废弃物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具备长期发展逻辑,行业发展空间大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将原来的“生物质发电”更名为“农林废弃物发电”,强调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环保固废处理属性,结合目前我国农村环保的治理现状,我们判断政策将更加重视农村环保问题。
退补不再“一刀切”
实际上,早在《通知》出台之前,多地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再次专门强调,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意义重大”。
潘功告诉记者,基于垃圾发电产业的特殊性,项目收益主要由垃圾处理费、上网电价与补贴部分构成。而在过去一年,关于“退补与否”的猜测不断,引发行业担忧。从某种意义上说,《通知》正是对退补疑问的回应。
潘功表示,垃圾发电项目往往签订中长期合同,一下子取消补贴不太现实,更不利于行业发展。要求各地报送规划,一方面为了对计划入库的项目做好统计,系统筛查2030年前可能新增的项目数量、规模。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已列入专项规划的项目仍有希望获得补贴。另一方面,《通知》也释放信号,各地中长期规划以外的新建项目,未来将不再享受“国补”。随着补贴取消,地方政府及企业再做项目时,投资需更理性——没了补贴,究竟能否支撑运营?
“垃圾发电产业已进入快车道,国家不可能无限制一味补贴。选择这种方式退出,既可以把有限的资金更加有效利用,也给予地方政府和企业一定缓冲时间。《通知》的出台必要且及时,就像降落伞一样平稳过渡,打消了行业对退补‘一刀切’的担忧。”潘功称。
对此,光大公用环保研究团队相关负责人也称,从《通知》来看,现有政策思路为“稳增量、保存量”。3月底完成报送后,即可确定符合要求的补贴项目总量。但同时,考虑到地区经济差异及项目建设先后性,规划及建设项目较晚的地区将面临更为突出的盈利性问题。区域差异性也应考虑在内,建议东部地区先行退出、幅度亦可较大。同时,地方政府可通过对垃圾处理费提价弥补收益缺口,依此类推。
我国作为农林业大国,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生物质秸秆,我们测算农作物秸秆年产量在8亿吨以上;农林生物质具备天然的资源化优势,且资源化利用方式多样,其中燃料化是较好的利用方式。数据显示,我国生物质燃料化占比约13%,未来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率约为46.5%,未来仍有较大的提高空间。
政策支持给予行业发展信心,“以收定支”或将降低扩张速度;优质公司优势将更加明显,行业集中度有望提高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继续补贴新增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政策支持将给予行业发展信心。但新增项目补贴将按照“以收定增”的原则,即:财政部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等情况,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支持的新增项目补贴总额;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规模管理要求确定补助项目新增装机规模。考虑到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较大,存量项目补贴不变、补贴缺口需时间消化,因此我们判断目前新增项目数量将得到控制,新核准项目增速将放缓;而随着处理需求的增加,存量项目的处理负荷、盈利能力有望得到提高。
目前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已开始退坡或取消,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有望逐步收窄,但在此期间,行业仍将面临补贴回款较慢的问题,企业现金流仍面临考验,尤其是农林废弃物发电企业(需购买秸秆等生物质燃料)。因此我们判断具有较强运维和管理能力的企业,其优势将更加明显,未来行业集中度或将提高。
围绕《通知》释放的信号,有分析认为,全国在建、拟建的垃圾发电项目现已超过400个,“十三五”规划收官在即,加上退补之前的“抢装”因素,这些项目今年起将集中落地。随着产业进入“爆发期”,市场规模有望达到千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