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晋环大气〔2019〕15号)要求,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出关于2020年3月份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通报。
3月,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太原、大同、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临汾等7个市获得奖励,其中朔州得到的奖励资金最多,为69.54万元。阳泉、晋中、运城、吕梁等4个市均被扣罚,晋中市被扣罚最多,为171.45万元。
太原、大同、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临汾等7个市获得奖励
忻州得到奖励资金62.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