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银川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
2020年,全市围绕净土、农业农村两大作战计划,突出农用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六废”联治,全面改善人居环境。
工作目标——
2个核心目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3个关键目标: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4%;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实现零增长;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集镇和城镇近郊较大规模的中心村基本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重点任务——
净土保卫战方面:
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1、2020年6月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2、2020年底前,配合自治区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3、全力保障各类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对安全利用类集中的耕地结合辖区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
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1、严格开展污染地块调查,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2、强化暂不开发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按年度计划编制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方案。
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 确保达标排放
1、加大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监管力度。督促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向社会公开。有关县(市)区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2、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减排攻坚。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单,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对“散乱污”企业和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推广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2020年底,全市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4%。
3、持续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市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3家,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少于6个,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
2、加强工业固废处理处置。2020年底前,各工业园区结合园区一般工业固废排查情况,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确保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3、开展为废领域专项治理。续开展涉危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适时启动我市危险废物大数据服务环境监管工作,探索“超市化”物联网管理模式。
4、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联合执法,切断非法跨界转移、贩卖、处置危险废物利益链条。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走私,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1、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
2、各县(市)区政府以农村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重点,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风险源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排查清单。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状况调查,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认真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的衔接,完成列入计划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项目,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集镇和城镇近郊较大规模中心村基本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
1、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严格管理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量,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均达到40%以上,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实现零增长。
3、加强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严禁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
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试点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