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实属地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5月18日-5月22日,北京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水务等部门及属地政府,在丰台区开展2020年首轮流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行动首日,执法人员共巡河12公里,检查点位22个,对1个污水处理站出水进行了取样监测。共发现环境问题15起,其中涉水环境问题12起,主要包括农村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导致部分生活污水及餐厨废水直排、农村小微水体生态修复不及时等问题。拟立案处罚3起,其他均移交属地政府进行处理。
据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的流域专项执法行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优化方式,继续围绕打赢碧水保卫战,以执法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以检查促进河长责任制落实。一是精准发力,聚焦水环境质量确定流域执法范围。依据一定时期内乡镇(街道)水质监测数据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精准锁定执法的流域、地区和乡镇(街道)。本次即依据2020年一季度数据和排名,选取永定河和大清河流域丰台段以及卢沟桥乡、王佐镇、长辛店街道作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二是精确打击,采用现场巡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在线监控系统、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和卫星地图查找线索,发现问题,通过巡河与检查企业,执法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流域范围内入河排污口、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河道管护、农村小微水体、涉水单位等开展检查。三是部门联动,共同促进属地责任落实。采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水务等部门参与,乡镇(街道)协同的检查模式,各单位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各尽其责。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依法查处各类水环境问题,协助属地政府分析问题成因,帮助属地“对症下药”,提升水环境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