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宁夏重点企业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审核及第四方复核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碳排放报告核查及复查工作任务,5月2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宁夏重点企业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审核及第四方复核工作启动会。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等11个核查机构和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等2个复查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副处长马薇首先就宁夏重点企业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审核及第四方复核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了疫情防控、人员安排、核查与复核日期、提交核查资料等具体事项。随后,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项目负责人介绍了宁夏重点企业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审核及第四方复核的技术要求,各核查机构技术负责人就一些核查工作中容易产生分歧的问题,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做了详细的讨论。
最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处长刘军强调三点要求。一是要高质量按期提交核查报告。碳核查工作是碳交易、碳排放配额确定的重要基础。各核查、复查机构要严格按照核查工作指南,细化工作范围和内容,吃透具体工作要求、技术要求,确保核查结果规范、准确、公正。对弄虚作假的机构及人员将予以通报处理。各核查机构要确保核查人员固定,疫情期间尽量避免跨省流动,从而影响工作进度。同时要加强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系沟通,遇到问题要及时反映,快速解决,保质保量按时提交合格的核查报告。二是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核查工作需要深入不同地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不能放松。核查人员在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同时,还要遵守市、县区及企业的防控要求,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三是要做好数据信息保密工作。各核查机构和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相关规定,对核查工作中收集或产生的一些政府或企业的相关信息要认真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