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臭氧污染日益凸显,成为影响夏季空气质量和优良天数、制约蓝天保卫战目标的重要因素。为减少臭氧污染影响,提高优良天气比例,近日,唐山市生态办制定了《唐山市2020年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推进臭氧污染防治,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依据《方案》,本次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降低臭氧污染影响、减少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核心,围绕生成臭氧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的重点领域(工业源、移动源和生活源)、重点区域,通过推进源头替代、深化污染治理、开展绩效评估、错峰错时作业和严格督查执法等措施,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管控,有效减少臭氧生成,提高优良天数比例,保障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
《方案》提出五项措施: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各类限值标准;深入开展低VOCs含量涂料推广替代试点工作;实施政府绿色采购,严格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二、强化排放监管。监管覆盖11个方面:工业源达标治理;严控无组织排放;加强氮氧化物管控;深化锅炉综合整治;推进工业炉窖综合治理;推进VOCs排放企业集群整治;强化移动源管控;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管控;严格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强化油品整治与油气回收监管;强化生活源管控。通过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治理任务。三、实施错峰错时作业。结合喷涂、沥青铺设、包装印刷等各类作业的材料和工艺特点,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疏堵并举,对照科学、合理的作业时间要求,引导相关企业和市民实施错峰错时作业,以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四、强化监测体系建设和在线监控。加快完善固定污染源和环境VOCs监测网络,接入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纳入省大气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加强对排放情况的监测、溯源、分析和超标报警。五、严格督查执法。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生态环境、工信、交通、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督导检查,严查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对错时生产企业及工序开展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为保障臭氧污染防控取得实效,唐山市生态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和管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级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