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昆明市水务局召开昆明市保护滇池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新闻发布会,就滇池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进行通报。
昆明多措并举保护滇池 湖滨湿地植物物种增加到290种
记者从会上获悉,截止2020年5月底,昆明市检察机关先后组织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保护江河湖海、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专项行动”“滇池保护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等3个专项监督活动,受理问题线索173件,立案166件,发出检察建议147件,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60余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63.95公里,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42371.88平方米,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4382.7吨,追索补植复绿金199.11万元,责令当事人补植复绿662.454亩,增殖放流鱼类4.8万余尾。针对破坏滇池湿地、滇池保护红线范围内违法用地等问题,向4个属地县区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促进生态环境修复。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滇池全湖水质2016年首次由劣Ⅴ类上升为Ⅴ类;2017年继续保持Ⅴ类;2018年上升为Ⅳ类,水质状况由重度污染转为轻度污染,为1988年建立滇池水质数据监测库30年以来的最好水质;2019年全年及2020年一季度,全湖水质继续保持Ⅳ类。滇池生物多样性恢复明显,湖滨湿地植物物种增加到290种,鱼类达到23种,鸟类达到140多种。通过全面实施环湖生态修复工作,滇池流域流域森林覆盖率由1988年的34.1%上升到53.55%;恢复滇池水域面积11.51平方公里,建成湿地5.4万亩,实现了“人进湖退”到“湖进人退”的历史转变,湖滨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恢复。
据通报,2019年,滇池全湖总体水质维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9.5,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与2018年相比水质保持不变。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全年有效监测365天,按AQI指数评价,空气质量优良356天,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8%。2020年,昆明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抓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和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改革工作,圆满完成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工作。
昆明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以来,昆明市按照水利部和云南省的安排部署,以总河长令印发《昆明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全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地毯式逐一排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出“四乱”问题488个,清理河道9425.8公里、清理垃圾4.8万余吨、拆除违规建筑物24.6万余平方米。按照“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原则,排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清理销号,销号率达到100%。今年将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管护责任,加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督导、明察暗访和监督执法,坚决遏增量、清存量,确保彻底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理整治成果,转化为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还河湖干净、整洁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