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博天环境发布仲裁事项判决结果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公司作为被告,需返还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高频环境”)合计70%股权;原告返还股票对价款2亿元人民币。
博天环境表示,本次仲裁结果预计将使公司2019年利润总额减少6877.05万元。
资料显示,2018年4月27日和2018年5月24日,博天环境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形式收购高频环境70%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作价为3.5亿元,其中以向高频环境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2亿元,以现金的方式支付1.5亿元。
2019年8月19日,博天环境披露《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申请人许又志、王霞、王晓就公司收购高频环境70%股权事宜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等收购协议,同时,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了财产保全。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4日冻结了博天环境持有的高频环境70%股权,冻结期三年。
2020年4月24日,博天环境、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汇金聚合”)、赵笠钧与高频环境原股东许又志、王霞、王晓经过协商,在北京签订了《关于收购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及有关争议的和解协议》(下称“和解协议”)。
本次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裁定,解除《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许又志、王霞、王晓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许又志、王霞、王晓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无条件返还高频环境30%股权,并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许又志、王霞、王晓返还的股权分别为14.5%、5%、10.5%;双方应就被申请人名下高频环境剩余40%的股权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许又志、王晓发行的总计1056.52万股股票相互返还;被申请人在收购高频环境70%股权交易下,向申请人支付的3000万元定金,申请人无需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