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过30多年的工业化发展,对资源造成严重的浪费、对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随着能源的紧缺、价格上涨,国家不断出台政策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企业迫于生存压力不得不进行节能改造,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其低成本、高效的优势受到企业、政府部分的欢迎,因此可以预期合同能源管理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
在江苏南通,合同能源管理“落地生根”。在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下,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立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 “十三五”时期重要节能管理目标任务,提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坚持把创新贯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入手,贯彻落实省局下发《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运用社会化手段,在市行政中心、市政务中心、市图书馆和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推行科学的能源管理市场化机制,有效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为全社会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在绵阳市,绵阳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率先垂范,带头推进。“绵阳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任务艰巨,到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应分别下降12%、11%、15%。为全面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高度重视,不断探索,摸索出了一种既能达到机关节能降耗目的,又能减少财政负担的双赢工作方式。
一是学习先进。2016年,实地考察学习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经验,“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在无需财政投入的情况下,完成改造面积1170.42万平方米,节省财政投资4.7亿元,年节电近1亿度,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十一五”下降22%,节能率居全国之首。先进的工作经验开启了绵阳市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思考。
二是大胆尝试。为促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绵阳市“落地生根”,彻底打消机关单位对合能源管理项目双赢模式的疑虑,选择了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作为全市首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单位。该办公区建筑老旧,用能设备老化、电耗高、节能管理手段单一,通过多次论证方案可行性,最终选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全部出资改造,年节能效益达到合同约定13.18%后,与使用单位以9:1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节能设备所有权无偿移交给使用单位。项目对大厦中央空调统、照明等用能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并建设大厦能耗监测站实现用能全过程监管。
三是成效显著。试点项目运行两年来,节约电量62.48万千瓦时,节约电费49.09万元,节电率16%,节能效果超出预期,实现了节能减排和节约财政资金的双赢效应,凸显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机制优势,化解了节能改造财政预算不足的矛盾。
在无锡市,无锡市民中心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正式落地。该项目经无锡市政府同意,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整体水、电、汽费用总包干形式,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5年期的合同能源管理,年均下降2%以上节能目标任务的实现。
近年来,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创建绿色机关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引入新技术、新模式,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提升能效管理水平,先后获评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先进集体。尤其是市民中心感知能源监管系统,对各类设施设备用能终端和机关各办公点实行分类、分项、分户计量和实时监测分析,且运行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工作扎实,为本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本项目的启动实施,表明无锡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并将会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