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合印发《青岛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试行)》,
将评审时限由国家规定的
4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该《指南》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评审申请、受理、评审、结果告知等
各环节的要求和时限进行了规定
是市生态环境局“为企业护航”,
助力“六稳”“六保”,
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
01
评审在哪里“加速”?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确定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前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让百姓“住的”安心的一项重要保证。
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专家进行广泛论证调研借力“为企业护航”行动,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对建设用地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进行了研究梳理,确定将评审时限由国家规定的4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
这10个工作日包括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市生态环境局3日内反馈是否受理;受理后6日内进行专家评审;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评审意见。
我市这项工作评审时限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02
全过程网上办理
评审工作的
申请、组织评审、结果告知
将实现全过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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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流程为
01申请
申请人可电话向各区(市)生态环境分局申请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账号,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材料上传至管理系统。
02 组织评审
市生态环境局受理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为确保评审工作正常进行,市生态环境局率先实施了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专家评审。
03 结果告知
评审结束后,市生态环境局将评审意见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评审意见上传后即为评审结果告知。
注:申请人、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均可通过管理系统查询、使用。
03
创新设计审批流程
创新点一
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中,现场踏勘是评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工作指南》中所提到的全过程网上评审,并不是取消了现场勘验,而是将这个环节提至受理之前。
即申请人申请账号后,生态环境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就提前进行现场踏勘。
创新点二
为保证评审时限,市生态环境局对受理审核环节进行了流程再造。
在受理环节,不仅对材料的齐全性进行审核,还对调查报告基本内容进行审核,提高报告评审的通过率。
对材料不齐全,调查报告内容不完整、不符合调查程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减少了申请人的办理时限,提高了调查报告质量。
创新点三
在创新评审方式上,由原来单一的专家评审会议改变为评审会议与专家函审相结合的方式,对污染类型单一、技术性不复杂的地块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专家进行函审。
《工作指南》公布了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生态环境分局的咨询电话,申请人可以电话咨询相关业务。相关资料可在“青岛政务网”或“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