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是应对气候变化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确保西宁市重点排放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的数据基石和信用保障,对推进西宁市碳排放企业参加国家碳排放交易和实现企业节能减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对青海省发电行业重点排放企业碳核查试点工作安排,近日,西宁市率先启动2019年度发电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市级核查工作。
2019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有关工作的范围为全市发电行业2013年至2018年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者自备电厂。
经全面核查,西宁市2019年度共有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华能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宁北发电有限公司和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家企业纳入碳排放报告核查范围。核查组对核报企业的2019年度排放报告和补充数据表进行了比对核查,对排放监测计划进行了现场审核。
目前,已完成了所有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并出具了2019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结论,标志着2019年度全市发电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顺利完成。
下一步,西宁市将以此次核查为契机,总结经验,继续强化地方生态环境队伍碳排放核查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西宁市指导碳市场管理检查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