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转理念、变方式、强作风,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夏季臭氧管控攻坚、VOCs减排、企业复工复产帮扶等方面持续发力,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一、创新方式,同步开展帮扶执法
一是创新工作方式,执法帮扶全覆盖。今年以来,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同时,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本市突出环境问题,结合夏季臭氧治理任务,积极打破执法队伍“网格”界限和区域界线,组建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和“异地交叉执法”的方式,全天侯不间断对全市涉VOCs企业开展监督帮扶。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督帮扶团队,整合专家、监测、执法资源,配备VOCs走航监测车和FID、PID等便携式监测设备,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实施“靶向”帮扶,共现场帮扶110余家重点企业、反馈问题600余条,既帮助企业排查了环境问题,又督促企业积极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二是借助科技手段,助推生态环境治理。本着“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的总要求,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走航监测、在线监控、智慧用电等技术成果,对VOCs排放重点区域、重点排污单位实施精准帮扶,针对性开展现场会诊,切实解决区域性污染问题。
三是先帮扶后执法,系统解决环境问题。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采取“帮扶整治先行、执法监督跟进”的方式,紧盯玻璃钢、铸造、胶合板、化工、铝合金、加油站等行业,有针对性地组织了VOCs、油气回收、污水处理厂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基本实现了主要VOCs产业集群全覆盖,有力、有效督促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加快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要求,为完成全市污染减排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基础。
二、强化法制宣传,化解企业违法风险
为提升企业守法意识、信用意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编制了《“送法入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活动服务手册》。《手册》信息量大、实用性强,又简单明了、便于掌握;主要包含致全市企业的一封信、常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企业信用环境信用评价记分规则和核销流程、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的情形等内容,详细介绍了企业在生态环境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违法隐患及情形。帮扶执法中,向企业送达、积极宣讲,引导其加强制度建设,积极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另一方面,针对企业在环评办理、项目验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方面的疑问现场答疑解惑,将环保法律法规、易发多发生态环境问题讲清讲透,力争将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一次“会诊”到位、解决到位。
三、宽严相济,执法柔性与刚性并重
一是认真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罚”“轻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的8种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企业整改过程中不进行信用记分;对已记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消除记分,尽量减轻因信用记分给排污企业带来的损失。
二是积极推进监管方式转变,推行“服务式执法”和“柔性执法”,探索“差异化执法”。疫情期间,积极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经筛选、核实,将421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于纳入清单企业,在无信访举报、排污超标时,采取查阅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智慧电表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减少或免予现场执法检查。
三是对8种免罚情形之外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时,充分考虑疫情、企业复工复产实际。对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依规从轻处罚;对要求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依法予以批准,使执法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