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中央环保督察 " 回头看 " 反馈意见,巴彦县兴隆镇整改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在完成日处理量 1 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后,9 月底将完成中水回用改造,每天将有 6000 吨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最高标准,并输送到工业园区供应生产需要。

↑ 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
在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厂长林筠帏表示,该污水处理厂于 2018 年 6 月开工建设,12 月末主体工程完工,通水成功并开始试运营,污水处理能力为 1 万吨 / 日,采取倒置 A2/O 处理工艺。工程于 2019 年 7 月通过环保验收,可以满足全镇污水处理,出水水质可达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 2002)中的最高标准,一级 A 排放标准。
据巴彦县水务局副局长姜艳霞介绍,巴彦县兴隆镇常住人口 7 万多人,在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全镇每天 2 千多吨生活污水直排大荒沟,经呼兰河进入松花江,对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兴隆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能够有效保障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水生态环境。
因考虑到兴隆镇水资源并不充裕,为了缓解用水问题,今年,该污水处理厂总投资 2344.25 万元、新增中水回用项目。项目已于 2020 年 4 月 5 日开工建设,现该工程泵房主体及供水管线敷设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通水调试,预计 9 月末投入使用。
项目投用后,每天可将 6000 吨处理完的水回用到工业园区。通过该工程的供水管线输送,城镇污水经深度处理直接回用于工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用水,既减少了污染排放,又节约了水资源,为工业生产提供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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