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件指出,全市地表水省控(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劣Ⅴ类水体控制在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市国(省)控站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达到省(市)考核目标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优先监管地块管控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09%。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保持Ⅰ类,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件和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信访事件。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放射源使用单位等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率达到100%。
政策如下: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省两会、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进大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全市整体提升环境 助力支点建设大会、市政府五届三次全会要求,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提档升级、提速加力、提质增效,整体提升支点生态承载力,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随州实践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主要工作目标:全市地表水省控(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劣Ⅴ类水体控制在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市国(省)控站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达到省(市)考核目标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优先监管地块管控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09%。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保持Ⅰ类,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件和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信访事件。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放射源使用单位等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率达到100%。
二、站位全局奋勇争先,高标推进美丽随州建设
1.健全完善美丽随州建设机制。完善美丽随州建设实施体系,建立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机制,细化美丽湖北各领域行动任务清单。开展美丽随州建设全民行动,分类推进美丽随州细胞工程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积极推进美丽随州建设。落实美丽湖北建设系列行动要求,积极争取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编制《随州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新增创建1个以上省级美丽河湖。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开展“清洁家园”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支持曾都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3.开展“十五五”工作谋划。系统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编制“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专项规划,协调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主动融入襄阳都市圈绿色协调发展和“襄十随神”城市群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三、锚定目标深入攻坚,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4.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整治,健全大气环境监管常态长效机制。基本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扎实开展专汽、铸造、化工等行业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实施VOCs全流程治理,实施年度治理项目300个,B级及以上企业达到4家以上。推进火电、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强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全流程监管。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控。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统筹推进扬尘、油烟、异味污染治理。推进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
5.系统推进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深化“四防五治一支撑”举措,推动重点断面水质提升攻坚。深入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完成府河干流(随州段)、淮河干流(随州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验收销号,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统筹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城市(县城)黑臭水体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快随县2条黑臭水体整治销号。扎实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6.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严把重点建设用地准入关口,推动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完成土壤污染管控。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完成70个以上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
7.深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完成2025年度湖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能力处置改革攻坚任务,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市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稳中有降。落实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管理,持续推进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金属等量替代制度,完成“十四五”重金属减排任务。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8.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严格自然保护地“绿盾”问题整改销号,推动自然保护区内重点问题实现基本清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完成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2024年度评估。完成中华山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四、聚焦重点防微杜渐,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9.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统筹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仓见底”,完成年度36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推进剩余51个督察交办信访件销号。提升环境信访办理质效,组织开展环境信访专题培训,建立信访办理抽查回访机制,规范信访办理程序要求,提升群众对环境信访办理的满意程度。
10.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提高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聚焦汛期等重点时段,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暨“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演练,谋划推进“一园一策一图”试点工作,督促指导化工园区完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
11.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检查全覆盖;强化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对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线上平台的管理和使用。
五、深化改革守正创新,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2.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全面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全面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披露结果应用。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实行基于信用评价的分级分类监管。用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境保护“一票否决”等奖惩激励机制,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3.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加快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监测技术数智化转型。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一步用好非现场执法手段,依法严惩弄虚作假、偷排偷放、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停限产措施等方面的严重违法问题;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及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提升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
14.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讲好群众身边生态环保故事,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推出一大批有影响力、有深度,群众喜欢看、愿意看的报道及典型做法,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妥善应对生态环境舆情,积极做好舆论引导,举办2场专题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群众生态环境关切。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办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活动,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拓宽广大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渠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强化保障聚势突破,激活绿色低碳发展动能
15.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认真落实《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碳排放强度下降完成省级下达目标。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有序推动辖区碳市场扩大覆盖范围,督导纳入全国和省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按时完成年度碳排放履约工作。积极谋划推进市级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16.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实施。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大气污染治理、流域综合治理等领域,切实谋划储备一批重大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17.培育壮大绿色生产力。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源头预防,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坚决执行建设项目“一优先五不批”,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持续深化排污权储备出让制度改革,盘活闲置环境要素资源。全力做好重大产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和要素保障工作,主动靠前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引导企业绿色低碳转型。
七、紧盯关键常抓不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8.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定期督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件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选育管用,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推动干部常态化交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以“干部素质提升年”六大行动为牵引,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深化“周周学”“干部大讲堂”活动,全面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生态环境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党建品牌打造,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常态化评价体系,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2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 “十六个严禁”行为规范,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成效,坚决杜绝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节约型机关、无烟机关、病媒生物防治、创文创卫、驻村、下沉社区、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国家安全、建议提案办理、机要保密、密码管理、网络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预算管理、档案管理、服务离退休老干部、后勤保障、爱国卫生、全民健身、工青妇儿等各项工作。
切换行业





正在加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