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明确要求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西宁市等相关地区及工业园区管委会积极克服财政困难、施工周期短等不利因素,累计投资13.82亿元,在12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现场调研,认真指导服务,强化跟踪督办,安排中央水专项资金6010万元予以支持,全方位推动工作进程。同时,针对热水煤炭产业园仅有1家企业间歇生产且建成运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实际,多次与生态环境部沟通协调,日前生态环境部已同意该园区暂不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至此,青海省列入生态环境部调度的13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已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国家“水十条”中该项重点任务已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