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近日就“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过去五年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制修订非常频繁的五年。我国先后完成了环境保护税法、水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生物安全法等6项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制修订工作。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目前正在抓紧修订当中,长江保护法正在全国人大审议。
截至目前,“十三五”期间共完成制修订并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551项,包括4项环境质量标准、37项污染物排放标准、8项环境基础标准、305项环境监测标准、197项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其中配套大气十条的实施,发布了122项涉气标准。配套“水十条”的实施,发布了107项涉水标准。配套“土十条”的实施,发布了49项涉土标准和40项固体废物标准。
此外,“十三五”期间我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也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9月,全国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674件。
赵英民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健全环境标准和技术管理体系,加大环境保护法律规章、标准规范的实施力度,以法规标准制度建设新成效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