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今天在生态环境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2017年12月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以来。截止到2020年8月,我国试点省市碳市场累计成交量超过4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90亿元,有效推动了试点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有的省市通过地方人大立法,有的省市通过发布政府令的方式来强化这项工作的法律保障。
李高表示,中国有自身的特点,我们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碳排放在一定程度上还要继续增长。跟发达国家在已经达峰并逐年下降的情况下推动碳市场建设不一样,我们在制度设计上要适应实际情况,在吸收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设计。
李高介绍,在制度体系方面,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暂行条例》出台,编制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还有碳排放报告核查的配套文件。相关文件近期都会陆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争取尽快发布。
在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生态环境部组织湖北省、上海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相关的支撑单位研究制定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施工建设方案。
在开展配额分配方面,生态环境部也组织地方报送并核对了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李高说:“配额分配是一项非常基础性的工作,在反复论证听取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我国起草形成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正根据地方、部门和企业反馈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能力建设方面,针对不同的市场参与主体,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规模能力建设培训活动。
据了解,目前,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CCER)已经成功申请成为国际民航组织认定的六种合格的碳减排机制之一。
李高说:“‘十二五’是试点先行,‘十三五’是为全国碳市场打基础,‘十四五’应该是我国碳市场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期。我们将实现从试点先行到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实现从单一市场,单一行业突破,把多行业纳入,还要实现从启动交易到持续平稳运行。我们将进一步的加快相关工作进度,确保相关的制度文件的出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数据核查工作加快推进,为尽早实现上线交易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