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为期一周的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IMO)远程会议结束后,绝大多数国家政府支持通过了针对现有全球船队提出的二氧化碳减排附加措施。
该协议的达成证明IMO作为航运业全球监管机构,有能力按照《巴黎协议》实现有约束力的船舶减排目标。新协议为一系列技术及操作上的碳减排措施提供了全球监管框架,并通过修订《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附录六建立起新的全球操作体系,包括以下内容:
船舶能效指数(EEXI)成为目标导向性技术措施,类似于自2013年起对新造船强制实行的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
“Super SEEMP”概念,最初由ICS于2019年提出,要求已强制实行的船舶能效管理计划受制于严格的外部审计及法定认证。类似过去20年强制实施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 Code),船舶将被要求证明已尽一切可能,按SEEMP要求提高操作燃料的效率。
协议为不同类型及规格的船舶制定碳强度指标(CIIs),以完善EEXI及“Super SEEMP”,并将于2023年开始实行适用于现有船舶的操作效率A-E评级系统。
值得一提的是,该协议涵盖了强制实行的A-E评级系统,这将极大激励船东提高燃料效率,船舶承租人将更有可能与高评级船舶开展业务,并为高评级船舶支付更高费率。其中D和E评级船舶将面临严重的不利后果,除非其改进船舶性能。
该协议包括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措施,以确保至2030年全球船队的碳排放量比2008年减少40%,同时也是推动行业在2050年之后尽快实现脱碳的关键之举。国际航运公会(ICS)表示,这一系列新的技术和操作规则将于2020年11月正式获得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通过,并于2023年生效。
国际航运公会秘书长Guy Platten在IMO会议结束后表示:各国政府达成的协议向世界表明,航运业坚定不移地推进碳减排目标,并将最终成为零碳排放行业。该协议的达成释放了投资减排的信号。ICS全力支持零碳未来。疫情下,ICS仍坚持与其他航运组织合作,推动行业加快研发零碳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