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推进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培训会。会议指出,当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工作到了实施阶段最后的攻坚期,要进一步分析研判各市垂改进度和末端问题,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11月底前全部完成垂改任务。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垂改工作进展情况,省级生态环境机构已经建立起领导干部双重管理体制;市级监测机构已调整职能并完成上划,设置为省生态环境厅驻市生态监测机构;已设立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并成立区域(流域)监察办办公室;省、市、县、乡四级全部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目前,随着区域(流域)监察办选调人员到岗履职,省级层面的四项任务指标已全部完成。同时,按照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部署,省生态环境厅成立副厅级全额事业单位一个;原省环境监察总队调整设置为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是省直部门保留的两支执法队伍之一,也是全国为数不多的正式保留的省级执法队伍之一。
刘军针对下一步推进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全面深化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性举措,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中央和我省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统筹垂直管理改革、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四项改革,成果明显。在省级层面垂改工作已经由体制调整进入规范运行的“转折期”,在市县层面仍然处于体制调整“攻坚期”。
他要求,要树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发扬铁军精神、攻坚精神、钉钉子精神,加快推进改革实施,确保垂改各项任务按期完成。一是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时间紧迫感,把垂改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来抓。实行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现行环保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增强生态环境监测督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生态环境事业科学发展。二是用好用足用活政策,尽最大努力获取资源、创造条件。垂改后,各分局是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的机构,可以整合使用的机构资源和编制资源大大增加,在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具体政策上,各市要积极主动向组织、编制、财政部门多联系多沟通,想尽一切办法保障生态环境工作需要,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做实群众工作,确保蹄急步稳,平稳过渡。要以监测和执法机构为主,科学规范、有效整合,逐步解决混编混岗等问题,注重维护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要严明改革纪律,严禁以改革为名谋取私利,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他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垂改改革工作要改出特色、改出亮点、改出高效运行的新机制。各市要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紧扣改革目标,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努力提高改革质效。一是要借势借力,突出特色和亮点。要着眼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强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要灵活设置改革接口,为推进后续改革实施保留政策依据;要充分考虑干部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科学合理选配干部;要结合改革后的新职能、新任务等特点要求,及时制订切合实际的制度,做到以制治人,以制管事、按制理事。二是提高站位,努力做好后“半篇文章”。新的制度如何执行到位?新的工作机制如何运行顺畅?工作效率如何不断提高?工作效果如何不断提升?还有大量细致的工作需要去做,最终目的是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确保坚强体制机制保障。三是统筹抓好垂改和当前各项工作,做到改革工作两不误。新机构成立,职能整合多,人员变化多,要把精力放到转变和优化职责上来,加快内部职责、业务有机融合,避免职责越位、缺位、错位。统筹抓好垂改实施和当前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做到改革和工作两不误,真正实现脱胎换骨的变化。
会上,就有关改革政策进行了培训,晋中、临汾、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分享了垂改改革经验,介绍了垂改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并与各市进行了充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