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0月份国控监测点位
环境空气质量奖惩及污染源整改情况通报
盐湖区人民政府、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运城市国控监测点“一点一管控”考核方案》(运环委发〔2020〕1号)要求,现将2020年10月国控监测点位PM2.5浓度、污染源整改情况及资金奖惩情况进行通报:
一、国控监测点位PM2.5浓度
中心城区五个国控监测点,PM2.5(单位:微克/立方米)累计浓度由小到大依次为:地区技校(47)、禹都公园(48)、空港新区(48)、水利职院(50)、运城中学(51)。与预期PM2.5控制目标差值,由小到大依次为:地区技校(超出6)、水利职院(超出7)、禹都公园(超出8)、空港新区(超出11)、运城中学(超出12)。
二、国控监测点位奖惩情况
按照要求,对当月未完成PM2.5预期性目标的国控监测点,按照PM2.5浓度差进行经济处罚,超出各国控监测点预期性目标0-2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5微克/立方米及以上,分别罚款20万、50万、80万。
根据10月份PM2.5目标完成情况,中心城区五个国控监测点PM2.5累计浓度均超出控制目标5微克/立方米以上,盐湖区四个国控点财政共扣减320万元,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控点财政扣减80万元。
三、周边污染源整改及奖惩情况
根据“污染源排查整治小程序”积分规则,中心城区各市直单位得分情况由高到低依次为:运开区(8.8)、市住建局(7.3)、市城管局(6.8)、盐湖区(3.6)。
同时,根据文件要求,本月得分倒数第一的盐湖区负责同志,要在市环办主持召开的月调度会上做表态发言。
附件:
1、运城市2020年10月份国控监测点PM2.5累计浓度统计表
2、2020年10月中心城区污染源整改情况
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