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事件脉络: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历时已久,地方试点经验丰富。2011年,我国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探索经验。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2018年4月,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排职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至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为碳市场建设与管理提供了新的条件。
据数据,2019年全国9个试点体系总交易量9285万吨(同比+27.7%),累计成交金额近21亿元(同比+40.3%)。
运行机制:
根据文件规定,生态环境部将为重点排放单位分配排放配额。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排放配额作为交易产品,可以在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内以公开竞价、协议等方式进行交易。
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生态环境部另行公布的其他减排指标,抵消其不超过5%的经核查排放量。用于抵消的CCER应来自可再生能源、碳汇、甲烷利用等领域减排项目。
事件影响:
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国际方面,有助于落实《巴黎协定》,实现碳减排目标;国内方面,有助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后,有望在交易中实现价格发现功能,进一步提高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替代的经济效益,也有利于新能源交通工具的进一步推广。
风险分析:
碳交易市场建立进度低于预期,碳配额发放数量及价格发现机制设立掣肘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