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方便,随意焚烧垃圾,不仅产生大量浓烟,更散发难闻气味。日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一企业违法焚烧垃圾行为给予10000元的处罚,这也是阳泉市城管部门今年开出的首张垃圾焚烧罚单。
11月3日,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四分队四中队接到市民举报,反映四矿西山方向有浓烟冒出,且伴有刺鼻气味。执法队员迅速赶赴现场,发现有人正在院内焚烧垃圾,垃圾燃烧产生的大量烟尘在空气中弥漫,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执法队员当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协助将火扑灭。
经调查,当事人为一企业员工,为图方便,便将库房和厂区内的废弃杂物一烧了之。执法队员随即联系企业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企业员工私自焚烧垃圾的行为对环境造成污染,且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该企业焚烧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企业负责人诚恳接受批评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宣传先行、预防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杂物行为的巡查力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从严从重查处,全力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