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起草完成的《农村生活垃圾非焚烧低温处理设施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23/T 2714-2020)地方标准发布,将于12月17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出台填补了国内农村垃圾非焚烧低温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方面的空白。
该标准起草过程中征求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环境标准研究所、北京协和医学院等单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专家对本标准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本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置技术,在国内具有很强的引领性和前瞻性,对农村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农村生活垃圾非焚烧低温处理设施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制定,对加强黑龙江省农村垃圾处理,促进行业技术升级,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有重大意义,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美丽乡村保卫战”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