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优做细项目引领示范带动
庆云县扎实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
2019年5月,庆云县被确定为全省合同能源管理集中统一试点县,也是德州市唯一的试点县。按照《关于开展县(区)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15号)和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的意见》(鲁事管办发〔2019〕45号)文件要求,结合庆云实际,庆云县积极探索制度和机制创新,坚持新事新办,力争试点工作做出亮点,确保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一、统一体制机制,政策优先保障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和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分别于2019年6月和2020年1月了出台《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庆事保发〔2019〕5号)、《庆云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20〕2号),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项内容,并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赵作勇同志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障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二)发挥部门引导,合理组织实施。确立了由机关事务部门牵头,发改、财政等部门协同推进、统筹负责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实施的工作机制。为尽快协调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作勇同志先后召开四次会议,部署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要求发改、财政结合各自职能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抓好示范带动,分批实施项目
(一)开展系统节能诊断,进行节能数据论证。2019年7月、8月、9月,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先后请青岛能安恒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双良集团、山东盛帆蓝海电气有限公司三家节能公司对人民医院、科技中心、政务中心等用能大户进行了实地查看,初步完成了建筑用能现状的调查和统计分析、建筑面积、用能情况、节能潜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求等前期准备工作,制定编制了节能改造措施和试点工作方案。
(二)外出考察学习,确定试点单位。2020年3月,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联合县财政局相关科室人员赴淄博张店和济南章丘进行实地考察学习。结合这两地合同能源管理先进做法,邀请青岛能安恒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双良集团两家节能公司制定出科技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冷暖节能改造项目的详细方案,在综合用能特点、节能改造和节约资金等基础上,最终确定以科技中心冷暖空调系统改造作为合同能源管理试点。
(三)项目稳步推进,初步成果显现。2020年6月,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就庆云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采用政府0元采购(招投标)方式进行,江苏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标。7月,庆云县科技中心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按照时间节点挂图督办、倒排工期,及时调度厂家的设备生产进度等情况,设备交付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二十多天。8月,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开始进场并进行安装。9月,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主设备安装完成并进行调试,期间我中心与燃气公司协调机房燃气增容、配电室到空调机房的电缆铺设。10月,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燃气热水锅炉开始试运行。截止目前,燃气用量和费用分别下降6.9%和32.4%。
三、各项效益明显服务社会大局
通过推行科技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但节省了系统改造的投资,而且全面提升了能源系统管理水平。一是创造了显著的节能效益,科技中心大楼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面积3.8万平方米,综合节能率27.3%,每年节约能源折合标准煤92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44吨。二是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科技中心项目每年节约费用59.5万元,合同期内累计节省754万元。三是彰显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庆云县科技中心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促进全县的节能降耗行动。
下一步,庆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将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和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并在庆云县公共机构得到全面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