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中国政府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7月,欧盟宣布碳中和,2020年10月,日韩宣布碳中和。2020年12月,美拜登当选后宣布碳中和。中国企业可再生能源海外电站投资、EPC总包、境外生产、境外融资都要以碳中和为指引。
中国企业新能源国际合作规划,无论是区域选择,还是国别选择,还是项目,均要考虑东道国特别是欧洲、日韩制定的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在有条件的区域与国别加快布局光伏、风电项目。
中国新能源国际合作规划要与东道国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相合,大力拓展周边、中东新能源+储能、新能源+综合能源服务,创造条件加快布局中欧、中拉低碳绿色的新能源项目。
加大全球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制度与交易研究力度,以此来为新能源国际合作保驾护航。
持续提高中国企业海外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新能源国际合作与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可持续发展。
加大海外投资绿色行动实施力度,保持新能源海外投资与境外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