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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

日期:2020-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0
12/2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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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气污染 工业污染 有毒有害废弃物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12月28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就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发布通知。

通知提出,因时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安排好错峰生产。推动全国水泥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其中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每年自11月1日至次年3月底;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每年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每年自12月1日至次年3月10日;其他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在春节、酷暑伏天、雨季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错峰生产。各地区可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空气质量情况进一步明确具体错峰生产时间。

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的生产线与当地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生产线,应当在非采暖季、非错峰生产期间补足错峰时间;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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