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承担的各项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平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64.2%,超额完成52微克/立方米、60%的目标任务,在全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中均列第1位。
(二)水环境目标。12个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近岸海域水质一二类优良水体比例全部达标;2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三)减排约束性指标。经省厅初步认定,我市四项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较2015年分别下降33.7%、34.1%、12.75%、15.43%,均已完成目标任务。
(四)降碳约束性指标。2019年已完成23.4%,提前完成23%的目标任务。
(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已累计完成2930个行政村,完成比例57.71%,超额完成1947个村、38.35%的目标任务。
(六)土壤环境目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100%,超额完成93%、90%的目标任务。
(七)其他任务目标。继续推进“五个一”,投资3929万元的智慧环保平台已建成,环境监管的科技水平极大提升,做到横到边、竖到底、监管无缝隙,被列入全省首批一体化系统试点;投资2700万元的大气环境超级监测站已建成,接入了生态环境部大数据平台;投资6亿元的彩涂板行业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已成为行业标杆;与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合作,在全国率先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全打通”工作试点,成果已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和重大舆情。
完成以上目标,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51项问题、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52项问题,全部达到序时进度。
(二)“1+1+9”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55项攻坚目标、386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12月21日、22日分别向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了专题汇报。目前正在完善相关资料,准备迎接国家、省考核验收。
(三)认真落实“六稳”“六保”,推动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魏桥集团5×66万千瓦机组去年初完成替代,一年来已节省煤炭成本6亿元;经艰难工作、争取支持,阳信至胡集至里则铁路专用线不再建设,为当地和企业节省投资30亿元;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保护企业依法经营、合法经营,严禁“一刀切”;生态文明创建成果丰硕,惠民县被命名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博兴县被命名为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沾化区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全省本年度生态文明创建成果最多的市;滨州市生态环境局荣获国家“绿色中国年度人物(集体)”提名奖,是该奖项举办10届以来全国唯一获奖的地市级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