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当前,黄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水生态退化问题交织,已成为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切实转变高耗水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为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新思路。
黄河流域自古良田棋布、资源丰富,发展基础雄厚。但随着人口、产业加速聚集,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退化问题逐渐凸显。目前,流域整体为轻度污染,人均水资源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3,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80%,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严重挤占生态用水,沁河、大汶河等主要支流常年无法达到最小流量控制指标。
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干流等流域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或微污染河水进一步净化后,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作为区域内生态、生产或生活用水。对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或微污染河水经人工湿地系统提质后,存储于天然河道、坑塘等“水盆”中,既补充了生态水量,又为生产、生活提供了水源,是污染治理、水资源补给、生态恢复的有机结合,实现了水的社会循环和自然循环和谐共生。
良好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提供了可靠的水源保障。黄河流域内600余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八成以上执行一级A及以上标准,出水水质满足回用水基本要求。一些地区还率先开展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实践,如宁夏银川市、石嘴山市以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为契机,在实施沿线污水截污纳管、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工程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河道、废弃坑塘或洼地,在河流汇口、污水处理厂下游等关键节点建设潜流或表流人工湿地,净化微污染河水水质,目前入黄排水沟水质基本达到Ⅳ类或以上标准。再如内蒙古包头市二道沙河生态治理及南海湿地修复保护工程,将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湿地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城市景观补水、市政绿化、道路浇洒及工业用水等,以再生水取代黄河水和地下水,既减少了黄河水取水开支,又涵养了地下水资源。
结合流域上中下游特点,分区布局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黄河流域上游分布内蒙古和宁夏两大引黄灌区,农田灌溉用水占地表水总取水量的78%,农田退水污染普遍,宜充分借助各级排水沟,布局表流—潜流相结合的人工湿地,同步实现水质净化和生态景观修复,使农田退水污染水体水质提升后,回用于周边农业生产、生态用水。黄河流域中游汾河流域等地区水质污染问题突出,石川河等重要支流生态水量不足,山西介休等地地下水严重超采,可在充分控源截污的基础上,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下游建设人工湿地,对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出水进一步净化,回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及周边生产、生活用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黄河流域下游大汶河等支流生态水量不足,可通过在重要入河排污口下游及各级河道建设人工湿地,以提质后的河水补给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缓解生态水量侵占。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还应注重制度保障。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涉及生产、调蓄、使用等多个环节,生态环境部门要保障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环境安全,水利部门要推动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管理体系,住建部门要统筹城镇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回用需求,合理布局污水收集处理、再生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发改、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财政资金、融资、税收保障。只有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才能保证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长期稳定发挥实效。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的实施过程中,还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通过理顺水资源价格体系,激发用水户的消费活力,形成高水高用、低水低用,以用定质、以质定价的分配格局,推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