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由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文件全文见今日第二条推送),其中明确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
对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文件提出要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污水资源化利用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并构建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发展模式。
文件明确了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
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
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文件提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在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和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三个方面开展重点工作。
文件还提出了6个方面的重点工程:
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
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
实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
实施农业农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
实施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
综合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
在体制机制和保障措施方面,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制定《节约用水条例》,从立法角度鼓励污水资源化利用。制定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体系。
健全价格机制,再生水水价由供水企业和用户自主协商定价,用于生态补水和景观环境的,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付费。
加大中央财政投入,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利用,鼓励地方政府设计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机制,鼓励企业利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探索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质押融资。
强化科技支撑。
省级政府制定规划或实施方案,市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
说完文件,再简单说说污水资源化利用这个事。
首先,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是水利部门的职责所在。中央编办印发的《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对水利部内设部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就有“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职责规定。
第二,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水利部门必须重视。2019年印发的《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就已明确缺水地区要强制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此次出台的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全面系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严格监督实施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要求”。
第三,再生水利用具有成本优势。对于部分严重缺水地区来讲,就地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相较于引调水工程,更具成本优势,也更有利于生态健康。
第四,污水处理方面市场主体较多,储备了充足的技术、资金和经验,为全面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创造了基础条件。据wind发布的污水处理指数,纳入其中的上市公司达39家。
第五,再生水利用有非常成功的案例。
正如文件中所说,“目前,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不充分,利用水平不高”,表明未来该领域仍存在巨大市场空间。此次国家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的出台,无疑开启了这一广阔市场。对于水利部门来讲,要加强对再生水利用的重视,加强行业指导、赋能和监管,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对于水投公司来讲,应当发挥自身资金资源优势,积极介入这一市场,在完成自身社会责任使命的同时,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笔者认为,水投公司加强同掌握成熟先进技术的优秀上市公司合作,不失为介入这一市场的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