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去年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土地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前期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深入学习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召开由广西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广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及区域分布情况,把握整体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落实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科学抽评项目,详查重点地区。结合自治区自评情况,注重处理好全面与重点评价的关系、面上复核与重点抽样的关系,科学选择项目进行评价。选择评价项目覆盖了项目进度各个阶段和各项目类型,侧重选择资金量大的类型、进展阶段项目。工作方式采取案头与现场勘查相结合,案头审核部分项目少、资金量小的市县,对资金量大、支出方向多、覆盖面广的6个市县项目则开展现场勘查。通过认真核实项目资料、支出凭证,实地勘查污染源头修复治理情况,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及时请示报告,严把评价口径。对照财政部对绩效指标统一解释、评价标准,客观真实、公正公开地分析相关信息材料,严格按照指标评价体系中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产出以及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通过双周报及时汇报评价工作进展,请示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并根据牵头监管局的反馈意见,调整工作思路,确保评价审核的质量。
加强协调沟通,督促问题整改。强化协调沟通,对绩效评价量化评分标准、总体评价分数及等级,与广西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进行充分沟通对接。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评单位交换意见,督促整改定性明确的问题,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的引导作用,形成“评价―沟通―整改―反馈”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