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坚持绿色低碳引领,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降低煤炭、煤矸石等高污染燃料消耗,着力从根源上推动工业企业减少碳排放。
调整计划错峰生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有关要求,实施绩效分级管控,调整全市砖瓦窑场在秋冬季期间生产计划,实行错峰生产,秋冬季抽调专人,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减少碳排放。
强化砖瓦窑场整治。督促指导谯城区、蒙城县研究制定砖瓦窑场自愿退出复垦奖补政策,引导砖瓦窑场有序退出或转产,减少煤矸石等高污染燃料消耗,截至目前,已拆除复垦砖瓦窑场25家,收储5家(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有复垦退出意愿的窑场10家。40家窑场按年产量6000万块标砖/家计,每年可减少煤矸石消耗量约600万吨,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78万吨。
推行节能改造奖补。设立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促进企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对实施工业锅炉节能技术改造、电机系统效能提升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等项目,节能5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市财政给予300元/吨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20年,全市支持工业企业煤改气等节能改造项目10个,奖补资金257万元,大大降低了工业企业碳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