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有关精神,“十三五”以来,自治区财政厅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扣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财政经费保障职能,加强统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精准治污,不断规范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共安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超过21.5亿元,支持科学开展土壤治污工作,使自治区受污染耕地、工业用地等得到治理与修复,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土壤质量不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健康、住得安全。
一、摸清土壤污染家底,筑牢精准治污基础。“十三五”以来,共安排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经费3.48亿元,支持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托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专业技术力量,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自治区农用地土壤详查工作质量和进度均走在全国前列。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让老百姓吃得健康。2020年,安排农用地安全利用经费1.59亿元,到2020年底全区111个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全部划定,全区累计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面积达到889.05万亩,全面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任务,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水平明显提高,耕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落实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十三五”以来,安排重金属行业防控治理资金3.07亿元,开展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建设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区,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涉重金属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实施完成118个重金属减排项目,有效处置重金属污染固体废物,较好地落实了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重金属、遗留场地问题整改。
四、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有效解决中央环保督查指出自治区监控手段单一,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十三五”以来,安排土壤环境监管和信息化建设资金2.25亿元,全面加强自治区、市、县三级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按照国家要求,整合优化土壤污染质量监测点位,建立自治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配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所需的仪器设备和人员,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制度和监测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五、突出重点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安排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资金7.95亿元,全力支持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河池市国家先行区和柳州市自治区先行区建设,确保先行区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创新初见成效,形成一批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在矿山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矿企业用地治理、建设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农用地环境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技术,以及具有地方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污染防治模式。
六、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长效保障机制。科学合理划分自治区和市县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广西生态环境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自治区和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适当加强自治区在土壤污染重点防控区、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的土壤污染防治以及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土壤污染防治支出责任,帮助缓解市县财政困难。同时,积极开展设立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探索研究,完成了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论证,提出了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设立方案。设立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修复治理,充分发挥金融对土壤污染防治和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有效解决当前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的问题,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长效、稳定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