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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哈尔滨市反馈督察情况

日期:2021-04-12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1
04/12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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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环保督察 生态环境监察 污染防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哈尔滨市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3月27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反馈意见。督察组于2021年4月10日向哈尔滨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喆主持,督察组组长宋志臣通报督察反馈意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兆力作表态发言。督察组有关人员,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哈尔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哈尔滨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求,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紧盯不放。2018年以来,共召开12次市委常委会会议、2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40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等工作。先后成立了市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组织机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入。

积极研究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措施,三年累计投入103.78亿元用于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区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138台,35蒸吨以下和县市城关镇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累计完成整治点位2102处,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污整治,日减少污水排放近10万吨。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垃圾围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地块约14万亩,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完成610座加油站地埋油罐防渗改造,全市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落实“三减”示范基地392个,面积602万亩。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实效,约束性指标逐年下降,2018、2019年超额完成《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大幅提升,国考断面优良率达76.92%,超过国家考核目标15.38个百分点。阿什河、倭肯河国考断面稳定消除劣Ⅴ类,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在三类。

哈尔滨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严查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截至3月底,交办的132件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案件,办结131件。

督察指出,近年来,哈尔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仍存在短板弱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得不实不靠。

抓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双城区违规拍卖国有草原并发放土地使用证给永胜镇鸵鸟基地,致使935.8亩草原被侵占近20年仍未解决。阿城区平山镇简易垃圾填埋场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堆放生活垃圾,整改缓慢。哈东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滨江湿地风景区和七星岛内违法违规建筑尚未完成整改。五常市绿达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截至督察期间仍没有得到解决。

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不畅。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沟通协商不够,制定的市建成区、散煤治理的“城中村”和农村列为改造的区域禁止销售散煤的规定,最终因清洁燃料、优质煤供应不足,导致治理效果打了折扣。

行业主管部门违规审批发放许可证。方正县农业农村和林草部门违反规定,为蚂蚁河三角洲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养殖户违规审批繁殖许可证和临时回捕证明,当地野生林蛙资源遭到破坏。

二是部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五常市拉林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双城区五家街道污水管网建设进度缓慢,土建工程均未完成,虽然采取临时措施解决了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但整改不彻底。五常市山河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缓慢,设施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行。松北区利民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进度滞后,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生活污水溢流问题仍未解决。

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监管不严。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双城区韩甸镇畜禽粪污直排问题,目前仍未解决。双城区、依兰县、方正县畜禽粪肥处理和利用台账管理不规范,多数农村地区没有建立“三防”设施的粪污收集点,未对规模以上养殖场周边开展地下水质量监测。

三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存在短板弱项。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效果不够明显。“城中村”燃煤整治缓慢,需开展燃煤整治的48片“城中村”仅完成4片,南岗区哈达村、房身村等“城中村”原煤散烧影响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城市疮疤”地块整治不彻底,2019年以来仅对市区二环内22个“城市疮疤”地块进行了搬迁改造,其他区域尚未开展排查摸底。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规定执行不严,哈尔滨市亚泰水泥、小岭水泥未执行错峰生产规定,应停窑期间仍在生产,且个别时段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农村地区秸秆固化替代散煤工作推动不力,全市应于2020年完成11289户固化燃料替代散煤工作,截至2020年11月末,仅完成3355户。秸秆综合利用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依兰县、方正县、双城区部分压块站处于停产状态,实际产量远低于设计能力。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虽然出台了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烧冥纸冥币的有关规定,但未做到令行禁止。

水污染治理能力不强。城镇污水收集率低,老旧管网改造缓慢,主城区附近的多数乡镇生活污水直排,阿城、信义、群力、利林等污水处理厂已接近或超负荷运行,流域河道及两侧还存在垃圾堆存、底泥沉积现象,沿河村屯生活垃圾收储转运体系不健全。蜚克图河(宾县道外段)沿河脏乱差,水质长期为劣Ⅴ类,少陵河也时有劣Ⅴ类发生;呼兰河、拉林河、蚂蚁河部分河段个别时段仍不能稳定达标。黑臭水体存在反弹风险,何家沟清淤疏浚不足。依兰县倭肯河沿线22个村屯的生活污水存在直排现象,尚未制定村屯生活污水处理方案。宾县宾州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截污纳管工程推进缓慢。

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哈尔滨农药包装废弃物存量较大,部分地区处置资金投入不足,存在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国控站点整改不到位。牡丹江口内(依兰县段)国控水站的采水系统故障等问题未完成整改,学府路国控气站漏雨问题仍未解决,长期停运。

四是解决群众关切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及时不彻底。

哈尔滨市餐饮油烟随意排放、汽车喷漆异味影响居民生活信访量突出,相关责任部门未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哈尔滨市相关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重视不足,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督察要求,哈尔滨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主动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彻底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巩固拓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效,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三个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督察强调,哈尔滨市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通过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责任追究问题清单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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