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快了节能减排的步伐。为更好地节能控排,天津在2013年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此后碳交易逐步升温,去年交易量更是同比激增12倍,“战碳”工作如火如荼。
上百家纳入试点
天津是中国近代工业的发祥地之一,钢铁、冶金、石化、汽车制造等产业一直占有较大比重,这给天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也带来一定挑战。作为我国实现“碳中和”远景的重要抓手,碳排放权交易自2013年起陆续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重庆、广东、湖北、福建等8个省市开展试点。
所谓碳排放权交易,是将二氧化碳的排放权当成商品一样来买卖。交易前,政府先确定当地减排总量,再将排放权以配额的方式发放给企业等市场主体。通俗地说,碳配额如同政府发给试点企业的“粮票”,减排力度大的企业可以出售剩余“粮票”来获取利润,排放超标的企业则需要到碳排放权交易所购买“粮票”以完成履约。为了达成减排目标,每年试点企业都有一定的控排系数。这意味着,企业手中的“粮票”总体趋势是递减的,以此督促试点企业绿色生产。
“碳市场作为天津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也是落实国际减排承诺的重要政策工具。”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部总监安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与北京、深圳等地碳交易试点企业门槛为年排放二氧化碳三五千吨以上不同,天津碳排放大户较多,目前纳入碳市场的试点企业为年排放二氧化碳2万吨以上的市场主体,涉及钢铁、化工、电力热力、石化、油气开采、建材、造纸和航空8个行业。
从近几年天津碳交易试点企业数量来看,2018年包括电力热力、钢铁、化工、石化、油气开采等5个行业,纳入企业数量为114家;2019年包括电力热力、钢铁、化工、石化、油气开采、建材、造纸、民航等8个行业,纳入企业数量为113家;到了2020年,剔除关停、长期停产、兼并重组等情况的企业,纳入企业数量包括8个行业的104家企业。
“从交易主体类别上看,天津碳交易的主体都来自第二产业,也是碳排放大户,这些企业的总排放量基本占了天津市排放总量的50%—60%。”安丽告诉记者,2020年是天津碳市场第七个履约期。根据《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天津克服疫情影响,在全国率先完成履约,履约率100%。2020年,全年交易量达到2909万吨,同比增长1216%,年度交易量排名跃升到全国第二。
如何管理碳资产
除了碳配额交易,碳市场还存在一种抵消机制。为避免超额排放带来的处罚,排放配额不足的企业一方面可向拥有多余配额的企业购买排放权,另一方面也可购买一定比例的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来等同于配额进行履约。
按照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纳入企业可使用一定比例的、依据相关规定取得的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其碳排放量。抵消量不得超出其当年实际碳排放量的10%。
随着“双碳”目标升级为国家战略,“碳达峰”“碳中和”首先改变的将会是能源产业格局。对企业而言,碳排放是有成本的,未来会面临越来越严格的碳排放约束,而“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减排目标任务也将逐步分解到各个企业。这意味着,对于无论是已经纳入试点的碳排放大户还是尚未开展碳交易的企业,碳资产管理都变得越来越重要。
长远来看,碳资产将如同黄金、原油般,成为企业发展及投融资的重要筹码。“企业首先要摸清家底,实现对碳资产的有效管理,通过深入了解碳交易机制的原理和规则,合理规避风险,积极争取盈利。目前很多企业对碳资产的认识很片面,例如,很多企业的财务部门认为碳资产的管理与其无关,没有认识到碳资产的金融属性,更没有注重碳资产管理对于碳市场价格、财务风险及对企业利润等各方面的影响。”安丽认为,企业应积极探索寻找新技术、新产品、新手段及合适的减排路径,以减排促进主营业务的转型升级。同时善于利用碳市场带来的机遇,因地制宜地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有效盘活碳资产,通过多种形式金融工具的运用,有效降低企业资金的使用成本,以实现碳资产效用最大化。
今年6月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即将启动,2225家发电企业被列为首批重点排放单位,拥有良好数据基础的水泥、电解铝行业有望随后纳入。早在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即组织召开了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福建、湖北、广东、深圳等多个省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运维工作的合作协议。目前,天津碳排放权交易所作为实施机构代表天津参与全国碳市场联建,未来将继续服务全国碳市场万家企业。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后,全国碳市场将会在“顺利对接,平稳过渡”的基调下,逐步纳入八大行业。电力行业是首个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未被纳入全国市场的行业企业还会继续在试点市场进行交易。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全国市场和试点市场将会并行。另有行业专家建议,全国碳市场可以参考证券行业二级市场运行模式,充分发挥地方试点交易平台的作用,探索类似券商代理模式服务全国碳市场参与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