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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一体化空气监测网络,夯实长三角绿色发展基础

日期:2021-04-16    来源:政协头条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1
04/1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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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空气监测网络 空气监测 空气监测系统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印发,提出在示范区内实施环境监测联动和环境质量数据共享,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快建设和完善长三角一体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具体包括开展监测现状调研、制定分阶段建设目标、加强监测数据共享、统一监测标准和质控体系、建立监测信息公开机制等。

空气质量监测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尤其需要按照 “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的要求整体布局,为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现状】

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7月发布的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6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2%,同比上升19.1个百分点。总体来看,长三角地区环境空气中PM2.5、PM10、SO2、NO2、CO和O3浓度同比均有所下降。

至2020年6月,长三角地区空气污染物中除O3外,SO2、NO2、CO、PM10和PM2.5日均值均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制一级标准,对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比例高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个城市和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PM10、SO2、NO2、CO和O3浓度同比均低于上述地区。相比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地区2019年空气质量,长三角地区CO和O3浓度略高于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地区2019年均值,其他指标基本持平。

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存在的问题

就PM2.5来讲,2020年上半年,长三角地区细颗粒物浓度达到我国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中24小时平均值35μg/m3和世界卫生组织(WHO)24小时平均值25μg/m3(年均值10μg/m3)的标准,但距离我国一级标准等还有距离。2020年8月上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显示,长三角地区8月上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臭氧。上述情况说明,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由过去的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污染已经转变成为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为主的复合污染,空气质量尚存在很大改善空间。

长三角地区空气污染共性明显

对2015年至2018年长三角三省一市共41个城市的PM2.5和臭氧日均浓度的数据相关性和聚类分析结果表明,长三角地区邻近城市间大气污染态势存在显著相关性,初步形成了苏北皖北、苏中、苏南—上海—浙北、皖中四大显著相关区域。长三角地区PM2.5和臭氧污染具有显著的空间关联性,反映出大气污染的共性和区域性。以区域大气污染类型进行污染防控统筹安排,实施区域大气联防联控,进行分区目标制定,符合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的特点和空气质量改善的共同需求。

【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现状】

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现状

2014年1月,长三角三省一市在上海召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第一次工作会议,国家层面参与协调的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正式建立。自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正式成立以来,在强化区域协作、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已取得重要成效。

目前,长三角三省一市已分别在部分城市和地区设置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其中:

上海市: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站点10个,其中青浦淀山湖站点为对照点,不参与全市平均。上海市生态环境厅实时发布全市各站点PM2.5、PM10、O3、CO、SO2、NO2六项监测因子小时均值,以及站点实时空气质量指数、质量评价、首要污染物,可对过去30天AQI、PM2.5、PM10变化进行查询,包括各站点过去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分区实时空气质量状况、实时指数、质量评价和首要污染物,未来3天空气质量预备,以及过去3年全市历史空气质量数据查询。与空气质量直接相关的还有道路扬尘和工业污染源排放,当前各区道路扬尘在网上公布了月均浓度;同时,各区重点排污企业信息也在网上对公众开放,包括:重点企业基本信息、监督性监测数据、企业各排放口排污信息(包括自动、手动监测结果)、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排放口名称以及对应排放去向类型、排放执行标准、各企业制订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本,以及各排放口在线监测记录(包括在线监测的污染物指标、监测时间、监测值以及设备运行状态)。上海市的空气质量网络基本覆盖了当前重点关注的大气环境质量以及污染源数据。

江苏省:省生态环境厅定期组织对13个设区市PM2.5浓度、臭氧超标天数及空气优良率进行现状排名,同时在网站上实时公布全省13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点位,包括AQI、污染等级、首要污染物,PM2.5均值等因子,并实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日报。

浙江省: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布全省11个城市AQI和PM2.5实时数据和日数据,以及各城市的空气质量等级,并设置清新空气信息发布,实时发布10个基本站和10个功能站点的负氧离子监测数据,同时公布历史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空气质量预报信息暂无法查询。

安徽省: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合肥市空气质量数据,实时发布合肥市10个国控站点和5个省控监测站点的PM2.5、PM10、O3、CO、SO2、NO2六项监测因子小时均值,以及空气质量指数、污染等级和主要污染物,并公布最近30天合肥市空气质量指数变化图,以及安徽省包括合肥市在内的16个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包括空气质量状况、AQI指数、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等级等。

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存在的问题

区域性的环境空气污染是“十四五”期间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区域层面统一协调管控。对区域空气污染的来源分析和协同调控,需要区域范围内环境、气象、污染源等数据体系的支撑。由于各地已建监测网点网络平台公布的不一致性,长三角三省一市空气质量常规的六项监测因子、AQI小时均值和历史数据的发布也不尽相同,空气质量发布平台尚无统一发布模式和查询体系。相较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长三角地区尚缺乏统一的数据公布平台、区域监测点位功能划分、统一监测因子同步公布,以及阶段空气质量分析。

目前,部分城市如上海、杭州等已进行了细颗粒物(PM2.5)组分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在线监测,这些数据可为秋冬季污染来源分析研判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但区域内有关细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在线监测设备现有数量、点位、运维现状、质控等尚不明确,不利于秋冬季区域空气污染来源解析。同时,加强并完善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的建设和数据共享,也是《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大气污染成因研判的需求。

【完善长三角一体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建议】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印发,提出在示范区内实施环境监测联动和环境质量数据共享,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快建设和完善长三角一体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具体建议如下:

开展监测现状调研

对长三角地区现有空气质量监测的国控点、省控点、市控点及部分县级点位现状、位置、周边环境和功能属性开展调研,梳理各监测站点的功能属性和各地市需求,整合现有空气质量监测资源。根据点位功能和区域定位,先期组建示范城市如上海、杭州、南京、合肥空气质量联合发布的网络平台。

制定分阶段建设目标

根据各城市空气监测站点和网络平台建设情况,逐步扩大区域空气监测网络接入点。优化空气监测网络,力争覆盖城市站点、交通站点、背景站点、传输通道点等。除常规监测六因子和气象六参数外,还需加强并完善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的监测,每个城市按要求先共享出1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监测数据,接入区域共享空气发布平台。根据实际建设情况,逐步将颗粒物组分在线监测数据实施共享。根据监测网络建设情况,分阶段进行不同范围区域的空气质量同步发布。

加强监测数据共享

加强区域内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共享,加强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区域传输路径确认和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有针对性地推进长三角地区空气监测与气象数据共享机制,将区域内空气质量超级站及相关气象站数据纳入数据平台,为大气污染案例分析、同类型天气形势下大气污染的研判和预警提供重要参考,也可为防控对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统一监测标准和质控体系

统一重点源大气排放标准,实现长三角地区行业排放标准及准入机制一体化。根据各地排放清单和企业名录,确定大气污染重点管控企业及对PM2.5和O3影响大的行业,实施区域内重点企业固定源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数据共享和重污染天气期间区域联防联控统一调度。对接入网络的站点实施统一的质控和质保,以使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的管理具有统一标准和统一管控。

建立监测信息公开机制

在长三角一体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初步健全的基础上,借鉴粤港澳珠三角地区的经验,向社会发布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因子及实时空气质量评级等信息,通过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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