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建设局、市发改委等5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厦门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在厦门市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据介绍,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实施计划》提出七大重点任务,其目标是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5%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实施计划》指出,厦门市将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加强设计、图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确保绿色建筑标准落实。同时,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提高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积极引导城镇新区按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进行建设。
其中,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被列入《实施计划》七大重点任务之一。近年来,厦门市建设局创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即业主不需投入资金,由节能服务企业等社会资本先行投资节能改造,双方分享节能改造收益的同时,节能服务企业还能在改造完成并达到标准后申请财政奖励。《实施计划》指出,这一模式将继续在厦门市推广,以完成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创建任务。
此外,厦门市还将开展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及能耗动态监测。鼓励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研究与试点,加大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再生水利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