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集中时间、集结力量,持续开展臭氧污染防控攻坚行动,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污染治理为着力点,向“污染顽疾”亮剑,号召全市坚定不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近年来,臭氧污染逐渐抬头,已成为影响石家庄市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有效防控臭氧污染,改善省会大气环境质量,石家庄市开展了臭氧污染防控攻坚行动。行动期间,石家庄市将采取常态化防控措施,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塑料制品等重点企业,实施专项督查和常规检查,充分利用监测走航车,对重点区域开展走航监测,对治污设施不达标、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加强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全领域防控,加快实施低VOCs替代,结合产业分布和行业特征,推进树立一批低VOCs产品替代标杆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形成带动效应,降低工业VOCs排放强度,严控无组织排放。
在完成有组织排放超低改造基础上,年底前完成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提升清洁运输水平,强化电力行业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等全面超低排放改造,深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工业窑炉和锅炉综合治理,努力实现超净排放。
为确保收到实效,石家庄市将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臭氧污染分析研判,提前7天预报臭氧污染情况,特别关注预测预报提示的重点时段,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降低前体物排放强度,力争将轻度污染转为优良天气。
同时,坚持差异化管控,对涉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企业,充分考虑生产工艺特点和污染排放情况,引导夏季高温时段实行生产调控。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各地合理安排大中型装修、建筑墙体涂刷、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计划,尽量错开5至9月。
攻坚行动期间,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实施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深化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执法理念,坚持规范执法、精准执法,加强严督严查、监测监管、包联帮扶,防止执法“一刀切”,有效减少臭氧生成和污染影响。同时,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理念,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