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严格依法履行住建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指导监督职责。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始终将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的有效载体,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实现系统化、常态化、多样化、趣味化。始终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作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积极进行部署推动。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指导力度,不断加大落实力度。
力度之下,良效果凸显。城市垃圾分类取得阶段进展。截至2020年底,全省13个市(地)城市已实施垃圾分类的公共机构达到11349家,已参与垃圾分类的城市居民达305万户。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1座,处理能力达到2.81万吨/日,实现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无害化处理水平大幅提高。截至2020年底,设市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9.87%、98.71%,较“十二五”末分别提升了21.6和73.6个百分点。农村垃圾收运体系不断健全。截至2020年底,全省农村新增设各类垃圾桶700余万个、收集转运车辆1.8万余台(套),建设垃圾中转站140座、村级垃圾分拣中心7806座。全省行政村全部完成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任务。
始终将建筑垃圾管理和生活污泥处置作为提升污染防治能力的现实需要,积极加强行业指导。制定出台三个方案,进一步作出明确要求和工作指导。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加强建筑垃圾处理。2020年度,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累计收运处理建筑废弃物约1300万吨。在“十四五”期间计划安排了23个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其中资源化利用项目年处理能力达603万吨。加强生活污泥处置。截至2020年底,县级以上城镇产生污泥量520.5吨/日(19万吨/年),污泥卫生填埋、资源化利用设计处置能力1500吨/日,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6.8%。
下一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继续严格落实法定职责规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基础上,重点找准着力点。
推动垃圾分类处理水平再提升。在今年确定7个市(地)及7个县(市、区)率先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堆肥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同时,将21个生活垃圾焚烧、29个餐厨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以及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等任务,作为“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努力促进基础条件再提升。
推动建筑垃圾管理水平再提升。聚焦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纠正带泥上路、沿途遗撒等现象,查处违规运输、乱倒乱卸等行为,深入开展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努力促进城市环境卫生再提升。
推动污泥资源利用水平再提升。在“十四五”期间,大力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积极指导各城市建设污泥资源化处置、焚烧处置设施,努力促进污泥利用能力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