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人人关注。“十三五”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8%,PM2.5浓度降至31微克;“吉林蓝”已经成为吉林省人民的生活常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3.3%,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生态状况稳定向好;单位GDP二氧化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如何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21日,在吉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筑牢生态屏障 践行绿色发展”专场上,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韩良给出答案:我们将立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新期待,深入实施环境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3个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在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方面——突出抓好秸秆禁烧管控,严格实行秸秆全域禁烧管控。深化燃煤污染治理,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推动大型燃煤锅炉、钢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推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全过程控制体系。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强化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
在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方面——聚焦东辽河、饮马河、查干湖"两河一湖"以及劣五类水体,实施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源地安全保障"四大工程",力争到2025年,全省水环境质量达到全国中上游水平,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
在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方面——紧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两个底线,统筹开展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综合防控,力争到2025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深入落实优化施肥、品种调整、深翻休耕、秸秆还田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到2025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全面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确保开发利用土地全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环境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快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和畜禽粪污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和畜禽粪污处置体系全覆盖,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25%左右,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6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