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南川—两江新区天然气管道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000-57-03-108689 )和《南川-两江新区天然气管道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我局于2021年6月15日受理该申请,并于6月22日组织对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报告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未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因不满足行政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对本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请你司进一步修改完善、核实有关情况后再行报批。
你单位如不服本通知的决定,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或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南川-两江新区天然气管道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pdf
重庆市水利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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