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了自然资源厅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回访调研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建立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盟市局派专人进入专班,盯办整改落实情况,于每月9、19、29日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全面开展矿区生态修复排查(自查)。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对贺兰山地区、乌海周边地区矿区生态修复问题进行了自查,累计排查保护区退出矿山8家、在期矿山35家、灭火工程项目16个、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5个,共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矿山)23个,现全部开始整改。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通过采取矿山或项目治理责任人自查申报、现场核查两种方式对在期采矿权、自然保护区退出矿山、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3公里范围内的矿山、灭火工程及采空区灾害治理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截止目前,共计排查420家矿山、90个灭火或采空区灾害治理项目,完成总排查任务的2/3。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成立3个检查组,配合自治区专家组对全市所有生产是否存在应治未治情况和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坑生太修复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工作,目前,外业排查已全部完成,正在按照排查结果进行内业汇总。
三是中办反映具体问题整改进展。阿拉善盟6月28日关停全部露天煤矿,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对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内退出的矿山企业生态环境恢复状况进行自查,共发现3个问题,现正在进行治理;阿拉善盟黄河流域共有废弃矿山33家,先已完成治理27家。乌海市自然资源局针对中办督查反馈的小铁帽子问题,开展全面调查,形成了《乌海市乌达区苏海图小铁帽子区域相关问题的调查报告》;加强土地复垦费催缴,6月27日土地复垦费已全部预存。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对已开采完的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复垦治理以及植被恢复效果。排查到9家闭坑或产能置换煤矿未完成治理,已督促矿山编制闭坑治理方案并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针对中办反映“遥感监测发现,流域内现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1500多万亩,占全国的45%”的共性问题,开展了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环调查评价工作、黄河流域矿山环境遥感监测、加强采矿权审批联动审查。
四是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和黄河办随机踏查问题整改。涉及盟市均举一反三,开展自查,立行立改,全面整治发现问题。
五是针对将四合木生长地方垦成农田。鄂尔多斯市、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配合盟市林草部门进行数据套核,摸清底数,为科学保护四合木生长地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