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1 | 中海油新能源二连浩特风电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项目 | 中海油新能源二连浩特风电有限公司风电场升压站内 | 中海油新能源二连浩特风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和合生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目前,项目产生的废蓄电池、废矿物油存放在升压站内临时库房中,该库房为普通库房,不满足危危险废物暂存规范要求。本次拟将现有库房改造为符合标准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约26m2(不新增占地面积)。 | 一、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砂石料运输扬尘,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产生扬尘和粉尘。 | ||||||||
防治措施为:施工时洒水抑尘;砂石料运输扬尘、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产生扬尘和粉尘,采用半封闭施工方式、洒水等措施,将粉尘影响降低到较小程度。 | ||||||||
(二)运营期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废矿物油暂存过程中挥发的少量油气(非甲烷总烃)。 | ||||||||
防治措施为:废矿物油采用密封铁通储存,挥发量较少,废气经通风装置防爆轴流风机向外排放。 | ||||||||
二、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
(一)施工期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
本项目装修阶段主要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风电场升压站内部已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 ||||||||
(二)运营期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项目为危险废物的临时存储间,无工艺废水产生。 | ||||||||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 | ||||||||
(一)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 | ||||||||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 ||||||||
处置方式为: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运往指定地点填埋,不乱堆乱放,因此,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二)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 | ||||||||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含油抹布、手套。 | ||||||||
防治措施为: | ||||||||
1.含油抹布、手套:项目在装卸车过程中如有明显滴漏废液,装卸人员可据实际情况使用抹布进行擦拭,会产生少量的含废液抹布、手套,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废含油抹布及含油废手套属于豁免内容,可混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
2.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和废蓄电池。 | ||||||||
1)在风机检修期间会产生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收集在专用密闭铁桶内,暂时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再委托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及时处置(1年1次)。 | ||||||||
2)风电场使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其正常寿命在10~15年。风电场蓄电池15年全部更换1次。蓄电池由厂家进行更换,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由于更换期较长,废蓄电池需短暂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废蓄电池在暂存间内存放在耐腐蚀、防渗漏托盘上。 | ||||||||
四、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
(一)施工期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有施工场地噪声和交通噪声。 | ||||||||
防治措施为: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为间歇性和短暂性的,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二)运营期噪声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 ||||||||
运营期间,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进出场区内运输车辆、设备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使其在正常状态下运作;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7月27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二连浩特市分局 0479-7521039。邮编:0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