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参与大气环境中臭氧和二次气溶胶的形成,其对区域性大气臭氧污染、PM2.5污染具有重要的影响。为有效提升辖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近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西夏分局对辖区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分行业、全环节全面梳理,明确各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具体要求,组织开展“一企一策”综合治理,以期达到源头消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的效果。
据了解,西夏区共有11家企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化肥业务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销售分公司、宁夏兰星石油销售公司因停产、业务调整、去库存等原因,已不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无需编制“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也就是说,西夏区有8家企业需要编制“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
截止目前,宁夏共享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博永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炼油业务部)3家企业已完成编制,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西夏分局已上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下一步,该局将继续督促剩余5家企业在8月5日前完成各自“一企一策”的编制并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