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和支撑。兰州新区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其纳入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统筹推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
一、全面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的最好体现。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按照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任务要求,每年制定印发兰州新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明确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各项监测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并严格落实,做到按期开展、及时反馈、定期汇报。一是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力保障新区管委会、舟曲中学2个国控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每日发布监测数据,指导、督促各园区做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每月在新区官网向社会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状况。监测结果显示,2018、2019、2020年新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分别为294天(标况)、340天、343天,优良比例分别为80.5%、93.2%、93.7%,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二是水环境质量方面,对石门沟、山子墩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月开展1次水质监测,并在新区官网向社会公布水质达标状况,每年开展1次全分析监测;秦川镇、西岔镇2个省控地下水点位每年开展1次丰水期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兰州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石门沟、山字墩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年均值分别保持在II类水质、I类水质,均优于省考目标。地下水省考点位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秦川镇地下水水质稳定保持在III类水质,优于省考目标。三是声环境质量方面,每季度开展1次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每年开展1次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声环境质量监测。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基本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二、切实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推动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前提。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切实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认真做好监督性监测工作,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最终实现达标排放。一是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合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新区生态环境监管实际需求,对辖区内10家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实现监督性监测全覆盖(每年监测2次),并选择需要重点监管的企业纳入监测名录(每年监测1次),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执法部门,实现监测与执法联合联动,共同发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督促企业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加大企业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召开自行监测工作培训会议、实地调查、采取网络检查核实等方式,督促排污单位按要求开展污染源自行监测,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最终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做好污染源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在按时完成对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的同时,及时将监测数据录入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并在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另一方面,对辖区纳入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的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录入情况及时进行调度推进,每年抽查不少于10%的发证企业对自行监测工作进行现场帮扶指导检查,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自行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公开公示。实现了排污单位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自行监测数据全部信息录入和公开公示。
三、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监测能力是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技术保障。近年来,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一是强化实验室监测仪器设备配置。2016年以来,新区环境监测站不断完善硬件基础设施,累计投入约1000万资金陆续购置了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监测仪器设备一百余台套,具备了大气、水、噪声、土壤的基本监测能力。二是强化自动监测体系建设。为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上下协调、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新区核心区内已建成2座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和1座省控噪声自动监测站均稳定运行,监测自动化水平大幅提高,也很好地发挥了自动站的监测预警和考核作用,有效提升了环境监测能力。三是强化监测队伍建设。从全省范围内选招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8名,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同时积极参加全省环境监测大比武、各类监测技术培训等,立足岗位进行比武练兵,全面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监测铁军队伍。目前所有技术人员均取得省生态环境厅监测技术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持证率达100%。
下一步,新区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精准落实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数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保驾护航,为打造生态治理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服务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