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近日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签约仪式,此举标志着青海首个“河湖长+检察长”河湖管护工作机制建立,是创新依法治理河湖的新模式,将通过综合运用行政、司法手段助力河湖治理管护,构建主动对接、共享共治河湖管护的工作格局。
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后,河湖长办、检察机关、各成员单位将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作,促使城西区各级河湖长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协调作用,持续优化水生态环境,高质量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更好地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落实协议书签订后,将建立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巡河制度、培训调研制度、公示制度、问题线索移送制度、联合宣传制度等。同时,继续坚持“河长主导、系统治理、一河一策、一源一策”的原则,找准问题,列出清单,两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清河、净水、护岸、保水等专项行动,实现从“事后移交、被动处置”向“主动对接、共享共治”的转变,全面提升河湖管理水平和生态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