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推进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的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和《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有关规定,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综合评审,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定了2021年度第二批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现予以印发。
请主编单位抓紧落实编制人员,强化编制质量,按计划及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完成的,应申请延期,超过五年未完成的项目,需重新申报。
附件:2021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二批)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