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自立环保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环保科技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粤能许可〔2021〕39号
广东自立环保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再生资源环保科技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做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处理固体废物规模23.8万吨/年的综合性资源回收中心,包括处置危险废物18.8万吨/年及含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万吨/年。项目生产设施包括焙烧预处理系统及危废熔融处理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地磅房、综合仓库、产品仓库、检测中心、危废仓库、空压站、废水处理站、变配电站、洗车设施、门卫、天然气站和循环水池等,生活设施包括办公楼、食堂和浴室等,公用工程包括厂区道路、供电、给排水、电信、仪表和消防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800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7759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490万立方米;项目危险废物熔融处理工序能耗不高于500.17吨标准煤/万吨。